前五个月全国立案侦查行贿犯罪3825人
2015-08-06 10:05 来源:网络 编辑:
“依法打击行贿犯罪,加大查办主动行贿犯罪力度”是下半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重点之一。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透露,今年前5个月,全国检察机关从严惩治行贿等案件,立案侦查行贿犯罪3825人,同比上升11%。
在打击腐败的过程中,长期存在着“重受贿、轻行贿”的局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告诉财新记者,过去主要打击受贿者,追究行贿者的力度相对比较低,“有的判个缓刑,有的甚至不起诉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也指出,“轻行贿”的现一种表现是对行贿人的公开度不够,“对行贿者很少曝光,只有大案子才曝光”。
为何会出现“轻行贿”的现象?许兰亭指出,受贿案件中行贿人和受贿人关于贿赂行为要基本达成一致时才能定罪,“有的时候需要把行贿人作为‘污点证人’来配合指控受贿人。如果对受贿人指控太重,他就不承认了,这样受贿案件是很难定罪的”。而实际上主动行贿的危害性更大,是官员被拉下水的黑手。
财新记者了解到,为解决这一问题,2014年最高检就曾召开会议强调,要将行贿犯罪查办纳入办案重点;今年最高检又先后三次在会议中强调,要加大查办主动行贿犯罪的力度。
学者认为,打击行贿既要加大刑罚力度治标,更要限制公权力、改善市场环境“根”治权力寻租。
行贿实际上折射的是不公平的市场环境,汪玉凯分析,“市场出现垄断,政府过多的干预、审批和过高的门槛,导致企业不得不行贿。”
汪玉凯认为,严厉的打击行贿或者受贿会使人害怕,但是这只是“治标”,行贿还是会大量存在,因此根治行贿还需限制官员的权力,“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约束公权力,净化市场环境。把这种制度建构出来,行贿才会减少”。
“我不送钱,不送物,也能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许兰亭也强调,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至关重要。
同时,打击行贿犯罪也要加大刑事惩罚力度。许兰亭举例说,目前单位行贿罪就判得比较轻,最高才判刑五年,“要加大行贿打击力度,要判刑,而且要判重刑”。许兰亭指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加重了行贿处罚力度:涉及贿赂犯罪的条款中,多处增加了处以罚金的规定,比如介绍贿赂罪;增加对国家工作人员亲属或者关系亲密人行贿一方的处罚条款;对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行贿人,提高了免除处罚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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